在日常生活中,大家都会有这样的体会,比如我们用的餐桌较高,而餐椅不配套,就会令人产生够不着菜的感觉,不小心还会污染的衣服袖口。如果书桌过高,椅子过低,就会使人形成趴伏的姿式,无形中又缩短了视距,久而久之,就容易造成脊椎弯曲变形和眼睛近视。为此,使用的家具一定要标准。
对桌椅类的高度,我国已有标准规定。其中,桌类家具高度尺寸标准可以有700、720、740、760毫米4个规格;椅凳类家具的座面高度可以有400、420、440毫米3个规格,另外还规定了桌椅高度配套使用标准尺寸,桌椅高度差应控制在280―320毫米范围内,这就是说,高度700毫米的桌子不能配高度440毫米的椅子,高度760毫米的桌子不能配高度400毫米和420毫米的椅子。
正确的桌椅高度应该能使人在正坐时保持两个基本垂直:一是当两脚平放地面时,大腿与小腿能够基本垂直。这时,座面前沿不能对大腿下平面形成压迫,否则就容易使人产生腿麻的感觉。二是当两臂自然下垂时,上臂与小臂基本垂直,这时桌面高度应该刚好与小臂下平面接触。这样就可以使人保持正确的坐姿和书写姿式。
如果桌椅高度搭配得不合理,会直接影响人的坐姿,不利于身心健康。为此,国标还规定了写字桌台面下的空间高度不小于580毫米。空间宽度不小于520毫米,这是为了保证人在使用时两腿能有足够的活动空间。
沙发 类尺寸,国标规定:单人 沙发 ,座前宽不应小于480毫米,小于这个尺寸,人即使能勉强坐进去,也会感到拥挤。座面的深度应在480――600毫米范围内,过深则小腿无法自然下垂,腿肚将受到压迫;过浅,就会感觉坐不住。座面的高度应在360――420毫米范围内,过高,就像坐在椅子上,感觉不舒适;过低,坐下去站起来都会感到很困难。
挂衣柜类高度,国家标准规定,挂衣杆上沿至柜顶板的距离为40――60毫米。大了,则浪费空间;小了,则放不进挂衣架。挂衣架下沿至柜底板的距离,挂长大衣不应小于1350毫米,挂短外衣不应小于850毫米。衣柜的深度主要考虑人的肩宽因素,不应小于500毫米,否则纵向挂衣就挂不开,只有斜挂才能关上柜门。
对书柜类也有标准,国标规定调板的层间高度不应小于220毫米。小于这个尺寸,就放不进32开本的普通书籍。考虑到摆放杂志,影集等规格较大的物品,搁板层间高一般选择300――350毫米。
国家标准对家具的功能尺寸还有其他一些规定,但对家具的外形尺寸却很少作限制,这样可以促使设计人员在满足功能尺寸的条件下尽情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构思设计出造型不同、风格各异的作品,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家具行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中已将功能尺寸的合格与否作为重点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即可判定该产品不合格。消费者购买家具时,应该先对这家具的主要功能尺寸有个大致的了解。以免万一不小心买到了非标准产品,不仅用起来别扭,有的还会影响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