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发展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等9个部门联合发布了2011年全国
建材对2011年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确定了6项主要任务。
一是组织对重点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对钢材、水泥、人造板、涂料等大宗建材产品进行装饰
装修材料,建筑紧固件、电线电缆等与安全直接相关的产品、建筑保温材料、建筑卫生陶瓷等涉及节能减排的建筑材料产品得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的重点企业进行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
二是组织对建材产品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改。质量检验部门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确定家具、人造板等多个建筑材料生产集中区域,与有关部门进行集中整改;工商、商交易市场整改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重点加强对经济适用房项目建材使用的监督。环境保护部门重点对建材生产企业的废气、废水、废渣排放进行环境监督。
第三,突出重点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生产、销售、采购、使用假冒伪劣建筑保温材料,查处不符合国家标准、劣质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热轧带肋钢筋重量公差超标、非法拉长等问题;严厉查处人造板甲醛释放超标、强度不达标的问题;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热轧带肋钢筋、建筑紧固件、水泥、人造板等产品。发现企业或者个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继续加强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保持地带钢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地带钢和用地带钢轧制建筑钢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快淘汰各种规格、干法、湿法窑等落后工艺设备。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使用,有效提高水泥及其产品质量。
第五,继续开展新房行动。6月20日至9月30日,重点开展新房百日行动,严厉查处无证生产、无证经营、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销售或在项目中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装饰装修材料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解决装饰材料甲醛、苯、重金属、有害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规范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为人民创造新鲜、安全的生活环境。
六是有效保证农村建材产品的质量。根据2011年扩大农村建材试点范围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农村建材质量保证工作,确定农村建材试点省份,加强执法检查监督抽查,加强农村城乡建材市场执法监督。
2010年,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围绕灾后重建、国家产业政策落实、重点问题突出、重点地区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建材质量违法行为,开展百日新房行动。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质检部门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积极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严格查处生产领域建材违法行为;发改部门加强产业政策指导;公安部门及时办理移送行政案件;环保部门重点加强建材生产企业颗粒物污染防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重点加强经济适用房建材整治;商务部门推动相关行业协会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工商部门加强了重点建材交易市场的整治规范;林业部门积极培育和支持龙头企业,推进品牌建设;电力监督部门指导电力企业依法假冒伪劣建材生产企业。
据统计,2010年,全国质监体系建材专项整治共派出执法人员267964人,查处建材产品质量违法案件25641起,查获货值21.51亿元。在新房行动中,国家质量监督体系派出执法人员17187人,检查9671家生产销售企业,查处1536起违法案件,查获假冒伪劣产品价值2767万元,破坏假冒窝点11个,吊销违法企业生产许可证3个,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66370份。